叉车归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叉车作为特种设备,归什管叉车日常管理及事故处理均由该部门负责,部门确保使用安全规范。叉车在叉车发生事故时,归什管应当由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部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一、叉车叉车归什么部门管
叉车归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管理。归什管
叉车作为工业搬运车辆,部门专门用于对成件托盘货物进行装卸、叉车堆垛和短距离运输作业,归什管其本质属性属于特种设备。部门因此,叉车在叉车发生事故时,归什管应当由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属的部门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四条规定,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工作,而县以上地方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则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实施安全监察。
二、叉车事故责任由谁划分
叉车事故的责任划分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来确定的。
根据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接到叉车事故报告后,会依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并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详细阐述了事故责任划分的具体标准:
1.若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该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2.若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判定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3.若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该事故则被视为交通意外事故,各方均无责任。此外,若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将被判定为无责任。
律师在线提醒,这一规定确保了叉车事故责任划分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为事故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责任认定依据。

三、叉车事故处理法律依据
在处理叉车事故时,主要依据的是《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为叉车事故的处理提供了明确的指导和规范。
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了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职责、安全监察制度以及事故预防与调查处理等方面的内容,确保了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则详细阐述了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程序、责任划分标准以及赔偿调解等方面的内容,为叉车事故的处理提供了具体的操作指南。
在处理叉车事故时,应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事故处理的公正性、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对于涉及的法律问题或争议,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或法律机构以获取专业的法律意见和帮助。